2009-04-01
影評:証人(The Beast Stalker).沒有「証人」,只有「証物」
我嘗試解讀電影公司把片名改為「証人」是有原因的。
「証人」或者是指上天。「天有眼」,「人在做,天在看」...只是未免太空泛,否則「家有囍事」也可以叫「証人」。
「証人」或者是指謝霆鋒飾演的唐飛。親眼看著自己的佩槍殺死了六歲小女孩,親証自己命運逆轉:痛苦回憶難以洗擦,趾高氣揚變成過期油條,心中依然有火是因為要贖罪,不變的當然還有是永遠的over-acting。
暫不轉牛角尖,「証人」絕對是2008年少之又少有的本土佳作,林超賢這次是落足心機,銳意鑄造一個「算是」合情合理又豐富的劇本之外,又不會忽略固有的實感風格。雖然是合拍片,不過本土氣息實在很濃厚,特別是北角兵賊追逐一場,緊張程度堪稱經典,看過後我不會再記得任何「保持通話」動作場面。
儘管如何揶揄謝霆鋒,不能否認是他的確投放了很多時間心力去演好這個角色,只是能放不能收,「自覺」仍然是他作為演員的障礙物。
風頭躉當然是張家輝。肉麻也要說,不是英皇,我懷疑還有沒有其他公司把這樣一個經典的角色交到他手上。張家輝不止沒有令人失望,他創造,他收放自如,看到的是張家輝,消失在我們眼前的又是張家輝。我希望我沒有偏心,但實在找不到任何理由最佳男主角不是他。
或者片名的「証人」是指觀眾們,不到結尾,我們都不知道我們才是最全面的目擊證人。或者有人說電影抄「撞車」,「狗男女的愛」,我的意見是,抄得高章,也不容易。
**註:張家輝和林超賢之前曾合作「走投有路」,史上最佳之古惑仔著草渡假電影。我怎能不對「証人」投注百份百信心??
評分:****(out of 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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